淮东路九十七号/这篇文章几乎集合了所有时下大家关注,谴责的热点问题,还有一些一直争论不休的观点
写在前面的话:
这篇小说不是那么的轻松,甚至有一点沉重。
伏笔很多,寓意很多,细思极恐处很多。
本文涉及视角转换,请仔细分辨每一章节的“我”究竟是哪一位主人公。
壹·同妻
虽然宋愈没有告诉过我,但我明白自己是一个同妻,而且知道他还有一个爱人,名叫周熹之。
同妻,就是指男同性恋者的妻子。
很多人说同妻的生活冷淡,悲惨,无人照拂。但我其实觉得我过得还不错,丈夫给了我宽敞的宅邸,足够的佣人和总也用不完的钱。作为一个中产家庭的女孩儿,兀然攀上豪门,我不敢奢求更多。直到有一天,我在宋愈的西装上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草香,那绝不是他香水的味道。我就知道不对了。
身边的名媛太太们劝我找私家侦探查他,但我舍不得那一笔酬劳费,只能时不时自己悄悄跟着,终于也歪打正着地摸到了他给周熹之准备的公寓,淮东路九十七号。
淮东路九十七号,位于夜夜笙歌的繁华地段,霓虹灯彻夜不息。房子沿街,可以轻而易举地看见楼下的喧嚣落寞。
那房子很大,但周熹之认真布置的地方只有他的房间,窗台上摆满了向阳的花草,窗帘也是薄薄的暖黄色。墙上挂着一幅人体解剖彩图,床头柜子上亮着一盏小小的台灯,放着一本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,扉页有些折角,有点泛黄。
除开周熹之的屋子,这房子里的其他都是冰冰冷冷的。
自从踏进这栋房子起,我就一直见证着悲剧的发生,一次再一次。
贰·情人
我蜷缩在地上,用双手护着腹部,低着头,黑暗里能感受到的只有一下又一下无休止的疼痛。
宋愈站在一边,高高挥舞着手里镀金的高尔夫球棒,带着破空的风声,凌厉地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,重重地落在我的身上。
我抬手挡了一下,手背便痛的好像快要断掉,连带着背上的旧伤一起,向我嘶吼示威。
我把眼睛睁开一条缝,眯着看向手背的位置,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一道青紫。但还没看得清楚,便觉后心遭到一下重击,登时瞳孔控制不住地上翻,感觉体内的脏器都移了位置。我随即用双手撑住瓷砖,止不住地干呕着,好像要把心脏就这样吐出来,誓不罢休。
我没有注意到宋愈是什么时候停了手,直到他身上的酒气越来越近,越来越浓烈,我的瞳孔才慢慢聚了焦。
宋愈端着一杯白水送到我的唇边,另一只手轻轻地帮我抚着舒缓背部,而那镀金的凶器则被扔在了一旁。
我强撑着喝下了他递来的水,却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。
宋愈依旧轻拍着我的背,只是手掌有些微微的颤抖。
“熹之······今天哥喝多了,是哥错了。都是因为,因为生意谈的不成功,这才迁怒于你,你别生气······别生气。我去找医生来吧,给你看伤。”
他的声音低沉,醇厚,其中带着深深悔过的意味
我再次抬起眼帘看这个男人。
他眉目英俊,神情温柔,恍若昨日。
温存时他总是这么一副样子,对我半哄半骗,而我总是沉溺。
我曾不小心见过他抬起巴掌那一霎的神情。如画的眉眼全都扭曲在了一起,可怕极了,我只看到了一个满身酒气的醉鬼,一个手握凶器的恶魔。
我重新垂下眉目,安安静静清清冷冷的。
“我想一个人静一静。”
听了这话宋愈也不生气,谄媚道:“不想见我也行,哥立马就走,记得上药,照顾好自己,钱不够再和哥要。”
他抚上我的颊侧,拂开额间落下来的几倃碎发,薄唇凑上来,轻巧地撬开我的齿关,缠绵一番,而后从容而去。
我决定再原谅他一次,最后一次。
等宋愈彻底离开后,我从冰凉的地上起来,拿出备用的药箱上药,收拾凌乱的屋子。
“小年?”
小年是我的狗,是在宠物店领养的,它的毛很长,又是棕红色的,样子不是很讨喜,像极了民间传说中的年兽,因此便一直没有人家愿意带走它。但小年性子却是极其活泼的,见了生人也不怕,便亲昵地在来人脚边转悠,一旦得到了回应,便得寸进尺地跳进来人的怀里。
公寓的门又开了,一个裙装的影子落在大理石地砖上。我抬头一瞧,是沈琇。
沈琇穿着半长不短的裙子,蹬着一双靴子,怀里还抱着小年,一手轻轻在其额头抚摸着,小年也发出舒服的呼噜声。她眉目和顺温柔,平素脾气也极好,几乎从没与人红过脸。
“沈小姐,见笑了。”
这位沈小姐是宋愈法律意义上的伴侣,我心中对她颇有惭愧。但因为偶然间她见证了一次这样事件的发生,我们之间便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怜惜。
小年从她的臂弯里跳下来,扑到我的怀里,两只爪子紧紧地抓着我的衣领。我抱住它,抚摸着它头顶上的毛,不一会儿它便安静了下来。
“沈小姐没有想过离开么?无论我们最后是什么下场,都无关你的。”
这是我第好多好多次开口劝服沈琇了。不用说,还是一样的结果。
叁·暴徒
我窝在沙发里,听到门锁转动的声响,是妻子回来了。
她看见我在,好像有一点惊讶,又有一些害怕,连忙解释道:“和朋友们一起看电影去了,刚散场。”
“哦。”我点头应答,心不在焉,在想周熹之,想他的伤上药了没有。
沈琇脱了靴子,换上柔软的拖鞋站在门口,有些不知所措。
我一抬头,才再次注意到这个沉默的女人,突如其来地关心道:“时间不早了,抓紧睡吧。”随即起身,抄起沙发背上的外套向主卧走去。
走到一半才想起这是妻子的那座宅邸,脚底转了个弯,推开客房的门。
我听到沈琇在我身后的脚步声,她似乎是蹑手蹑脚的。我想要逗她,故意猛地回身,果然把她吓得僵立原地,不敢动弹。
“有时间去收养一个孩子吧,名字随你定,想好了就来找我上户口。”我吹了一声口哨,一身轻松地走进客房。
肆·同性恋
我和宋愈的遇见在三年前,那时我刚刚和喜欢的女孩儿表白,正打得火热。
那时我们大三,全年级有一场聚会,就在学校不远处的酒吧。
时间渐渐晚了,我把女孩儿送回去后又回来继续和哥们儿们拼酒。
我实在酒量浅,被人灌得天旋地转,便推脱去二楼的外台上吹吹风。
我低头伏在栏杆上,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人声。
“同学,喝口水缓缓吧。”
宋愈就站在我身边不远处,面色稍暗,却没有丝毫邋遢沉郁的感觉。眼泡微肿,微垂的眼睫下有淡淡的黑影。一身西装革履,笔挺整齐,不见褶皱。他脸上微笑着,偏头看着我,手里依旧端着那一杯白水。乍眼看去的瞬间,他沉静优雅倚着栏杆的姿态,仿佛在暗示我什么。一时间,街道上的人声喧嚣,车水马龙都好像变作了远远的一颗星子。然而一切似乎都变的不再重要,不再吵闹,无论是谁,从看到宋愈的那一刻起,眼睛里就只有他了。
学业成功,外表内敛,一直是我梦想成为的样子。
我咽了咽口水,接过他手中的杯子,抿了抿清水,顿时感觉酒味消下去很多。于是精神也渐渐好了起来,很感谢身边人的帮助,便与他寒暄起来。
“谢谢。”我将水杯递还到宋愈的手中,用双手抹了抹脸,也清醒了许多。“临床医学系,周熹之。”
“宋愈。”
“宋哥看起来应当是鼎鼎大名的人物,也是我们学校的?”看宋愈这身装扮,便不会平日里默默无闻,但自己又确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。
宋愈笑了笑,返身倚在栏杆上,“之前出国交换,一直没在本校。”他看着我,“周同学一个人吹风,单身么?”
我不由失笑,向宋愈摆手,“我女朋友不喜欢这种喝酒的局,刚给送回去。她啊······”我感觉眩晕好了些,便也直起身子后倚在栏杆问:“倒是宋哥,青年才俊,忙于学业,应当还是单身吧。”
“所料不错。”宋愈又笑,“不过单身不是因为学业,而是因为······”他叹了口气,抬起眼睛看着我,瞳仁黑黑的,其中却又有笑意,“因为我是同性恋啊。”
我抬头看着他,他脸上端着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,好像在等着看我如何回答。
虽然我一直支持同性恋爱合法,但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gay,不免也有些慌乱,连忙低下头,盯着自己的手腕。“都这个年代了,怎么还会有人歧视同性恋呢?”
“这个年代······”宋愈欲言又止,“你说的也对。”
伍·盲
我吹够了风,和周熹之一起回到吧台,一人开了一瓶酒,一边喝酒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
周熹之十分好看,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气。即使用我知道所有的美好词汇来描述他,也是十分贫瘠的.墨黑色的头发软软的搭在前额,掩藏着清丽的眸子。他经常笑,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,把自己笑得前仰后合,也让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。白皙的颈,分明的锁骨,也因为他的清瘦更加明显。周熹之的每一处好像都是无暇的。
“我没有小名,我妈在家里就叫我熹之,她说熹之微之,希望我做天边的第一缕晨曦。”周熹之笑得很清纯,一脸幸福与怀念。“当时觉得好笑,现在想想,我妈起的名字可真好听。”
“我妈······”我犹豫了,因为我妈没上过学,也没什么文化,照顾孩子也照顾得不是很好,完全比不上周熹之那极有才情的母亲。“我妈叫我阿盲。”
“阿芒?”周熹之把这名字在这唇边细细咀嚼着,“芒果的芒?”
“不,”我更正道,“是眼盲的盲。”
哪个妈妈会给自己的孩子起这样的名字。
我知道她是恨,恨姓宋的一家人,惟有对我这个流着她骨血的孩子还有一丝温存,所以后来叫我愈。
所以后来她走的时候没告诉任何人,只是轻轻吻了我的额头。
“妈妈是告诉我,不要心盲,要看得清楚,不要被蒙蔽吧。”
周熹之应声而倒。
我在白水里放了迷药,剂量不大。但算算时间,也应当发作了。
我将手中的葡萄酒搁在桌上,抬手扶住他,和酒保一起将他放到我的背上。我背起他,走出了酒吧。
周熹之瘦削的肩膀靠在我的背上,双臂垂在我的颊侧,棱角分明的下巴则随着我步伐的节奏一下一下磕在我的肩窝。
他是真的很美。
美到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就再也移不开眼。
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。
那是我两年前毕业离开后第一次走在久违校园的小路上。
四五个男生亦步亦趋地往前走,时不时地蹦跳打闹。
他们的着装都很得体,没有大学时男生沉迷篮球和游戏的一般感觉。
其中有一个男生,正声情并茂地说着什么。
就这样,我们擦肩而过。而我从那一刻起,就记住了周熹之。
周熹之阳光温暖,自由浪漫,连眼神都是纯纯的。那是我做梦也想成为的样子。
而他对于同性恋的理解又那么的善解人意。
感觉周熹之开口的那一瞬间,我便忘记了我的从前。
那是一段昏暗的从前。
我向熟识的朋友吐露了我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,满心以为终于有个人可以诉说,没想到第二天,这件事情就人尽皆知。
五年前人们对同性恋还不那么的友好,我一出门,就是千夫所指的过街老鼠。再没有一个人愿意倾听我的心声。
回到家里,那时母亲已经走了,父亲没有了可以暴力发泄的对象,对我劈头盖脸的唾骂便多了许多。
于是我便决定再不向任何人说出我的秘密。
直到今天第一次和周熹之交谈,我的秘密好像迫不及待地便从口中滑出,轻描淡写地进入到他的耳朵里。
我没有任何的情绪,反而觉得理所应当。
也许这就是爱了吧。
我那时并不知道,自己只是贪恋太阳的余晖,所以想要抓紧手上的稻草。
我那时并不知道,如果想要享受最好的阳光,那么便不要去惊扰。
“宋总?宋总?”
我回过神来,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自己名下一家酒店的前台,前台小姐正唤着。
“楼上的套房开给我。”
陆·救赎
我再醒来是在一张床上。
宋愈窝在沙发里,正在抽烟,姿态十分优雅。
我走下床,手脚酸软无力,全身的肌肉止不住的痉挛起来,让我险些摔倒在地。作为医学生的常识告诉我,这不对劲。
宋愈伸长了手臂,去够放在矮几上的包,从夹层中掏出一沓照片来,甩在我的面前。
是我和他的。
不堪入目的。
“照片我这里要多少有多少,录像也都齐全,还有一针吗啡,不想尝的话就听我把话说完。”
眼前有些模糊,听到人的声音才意识到自己无意间已经将手上的照片撕碎,揉捏成球。我才意识到,昨晚是被人下了迷药。
我抬起头,手脚还有些发软,直直地看着他。
宋愈对上我的眼神,下意识地躲了躲。我想一定是我的眼神里带着恨,太过可怖。
“只要你答应留下来陪我,我就把手上的东西都交给你。”
我扭过头去,不再看宋愈。
他的声音也软了下来,“我也是没有办法。天底下的人都不愿意看我,你说过自己是支持同性恋的,不是么?”
“我支持同性恋,不是你可以使用卑劣手段的理由。”我嘶哑着喉咙,低声道。“你要像包养一个情妇那样囚禁我,”
“死也不可能。”
宋愈叹了口气,“熹之你不一样的,你是我的火,你得救我,只有你能救我了。”他的语气中带着希冀甚至带着一丝乞求。
“我······”
“淮东路九十七号,这是我为你准备的家,想好了就搬过去,我等你。”
宋愈起身,离开房间,酒店的房门“滴滴”两声,悄然合上。
好,我救你。
柒·吗啡
我在孤儿院领养了一个三岁半的小女孩,起名叫做宋以涣。
她生得不是那么好看,小脸却圆圆的十分可爱,经常对人笑,也和人熟悉的很快。以涣很听话,并不闹人,大部分时间也是自己玩耍,让我这个猝不及防进入母亲角色的人也有些惭愧。
以涣来到家里后,和周熹之的狗小年玩得很好,连带着我去淮东路九十七号的次数也多了起来,偶尔也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聊两句。
我和他之间没有什么仇恨,我并不觉得他抢走了我的丈夫,他也不嫉妒我法律意义上的伴侣地位,所以反而两人之间有一种怜惜。我们年岁相仿,一个是被冷漠被疏离无亲无爱的同妻,一个是被囚禁被强迫被毒打被发泄的才俊。
我们本可以拥有的大好年华,鸿鹄之志,都终止于这一场以爱为名的私欲。
周熹之与我并肩坐在浴缸前面的石阶上,看着远处以涣和小年玩得正欢快。
“宋愈不是已经把要挟你的东西全都交还给你了么,你为什么不走?难道你爱他爱到了这种地步,连自己都可以舍弃?”我问道,而后意识到自己同周熹之也是半斤八两,谁也说不得谁。
周熹之有些黯然,双手靠在唇边哈了一口气,交叉摩挲。
“我是可怜他。”
话音未落,钥匙转动的声音响起,宋愈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后,我和周熹之同时地一僵,只有以涣和小年还在玩闹,在这安静的屋子里便显得格外突兀。
宋愈迈步进来,回身关上门,周熹之缓缓站起,向以涣那边走过去。
周熹之走到以涣的身旁,向我这边推了推女孩儿,以涣便听话地走来,回到我身边。
“回来啦。”周熹之在这种情况下竟还笑得出来,几乎是面色如常地在问宋愈。
除了脸上偶尔闪过的一丝慌乱。
宋愈冷着脸,神色没有一丝松动。毫无预兆地一抬手,一巴掌抽在周熹之的下颌上,把他打得偏头,脚下踉跄。
“你们在这里做什么?”
周熹之许久没有说话,我起初不知道他要做什么,还以为他要给宋愈打回去,直到他开口,我才知道他是被打得暂时晕眩,牙缝里都渗出血来,根本没法说话。
“沈小姐什么为人宋愈你最清楚,她不会的。”周熹之手抚着喉咙道。
“而我也不会的。”周熹之的手颤抖着,从上衣兜里拿出一支针管,是吗啡注射针剂。他一手捏住针筒,也不擦酒精,就直接注射在另一手手背的静脉血管里。
将针剂全都推入血管之后,周熹之也来不及去找纱布按压止血,便只把针眼放在空中晾着,盼着它自然结痂。
他用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,解开衬衣的两颗扣子。
“我也不会的。”
宋愈捧着他的脸颊吻下去,混合着血腥的气味。周熹之的手臂苍白削瘦,而且有些冰冷。
我带着以涣,在这个时候仓皇离开。
我第一次知道宋愈这个男人也是会害怕的。
他害怕除了周熹之以外的别人知道他同性恋的秘密,他害怕自己名义上的妻子出轨,他更害怕唯一知道他秘密的人把他抛弃。
所以周熹之用一针吗啡,以自毁的方式来来救赎宋愈。
捌·曙光
我看见,泛起鱼肚白天边的一道曙光。
那也许是我心底,最后的一丝光芒。
人们总是诉诸暴力,要我们学会反抗。
可我总是忍不住去看,他眼底的明珠暗藏。
就像现在的时光。
午后的阳光,暖暖地洒在宋愈的颊上,
郊外的狂风不管不顾地扑在脸庞,
而我只看见,墙角绽放的海棠。
忽然体味到,他心头的荡漾。
就像从前一样。
金色高尔夫球棒落下的一刻,我想过就这样死亡。
可之后递来的那一杯清水,让我软了心肠。
我怎能留他一个人在孤独的原野中彷徨?
我是他心中的火,愿做他勒马的缰。
到底是谁无耻的伤。
在人生书写好的大纲,总有他的不同寻常。
小时父亲落下的巴掌,同伴心中筑起的篱墙。
独行在南街北巷的荒凉,从未得到过,理解与表彰。
让我引他走进殿堂,我们来日方长。
也许还有一线希望。
玖·前线
我几天前报名了支援w地的前线医护人员名单,三天后就走。w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,医务工作者和医疗资源都重度稀缺,国家派各地支援两千名医生和护士。
院长正发愁人选,没想到我主动请缨,倒是帮他解决了一个难题。
我去了,就没打算再回来。
我的梦想,说到底不就是救死扶伤四个字么?救伤患是救,救宋愈也是救。只不过一个救身,一个救心。
我没打算告诉宋愈,准备三天后什么也不带自己坐飞机去前线。
我想最后试一次,以我的消失,来救赎宋愈。
晌午的时候吗啡又发作了一次,这次宋愈不在,我便没有给自己继续注射。
血管里好像有无数的蚂蚁在爬行啃食,骨头都好像没了支撑。我掀翻了家里的花瓶,碎了一地的瓷片。一拳捶在卫生间的镜子上,手指上好像有些隐隐的钝痛。但也比不上身体里毒瘾的发作。直到我一口咬在了自己苍白的手臂上,近距离地看见我手臂上的针孔,唇齿间溢满了血腥味,才觉得稍稍缓解。我每一刻都觉得下一秒我会痛到休克,但是我一直醒着。
晚上的时候沈琇又来了,带着宋以涣,还是淮东路九十七号。
我向她坦白了离开的事情,并拜托她照顾小年。
“我这次不打算回来了,要是活着我就去w地的公安局自首,让他们给我戒毒,要是死了······”我叹了一口气,“就死了。但是小年就拜托你了,毕竟它长得这么不讨喜,怕是没有人家愿意要它。”我有一些离别的愁绪。
“周先生终于要走了啊。”沈琇低头微笑,“挺好的。”
“沈小姐,保重了。”我站起身,将她和宋以涣送到门口,拉开房门准备告别二人,没想到对上的却是宋愈的脸。
“沈小姐带着以涣来和小年玩,我刚准备送走她们,没想到你在门外。”我对宋愈道,一边将母女二人推出房门。
自从我打了吗啡之后,宋愈便默许了沈琇带着以涣来找我,他们也时不时地碰见。
宋愈抬手挡住二人的出路,我们僵持不下。
“那沈小姐再进来坐坐,喝杯茶。”
说是喝杯茶,其实我也只给几个人倒了杯温热的白水搁在桌上。
宋愈照例端起来抿了一口,放下的时候发出清脆的一声响。
“你递交给院里的请战书,我给扣了。这个时间人人自危,别没事儿往外瞎跑。”
“宋愈,”一向冷静自持的我居然有隐隐的怒火腾起,“去哪里是我的事,而支援w地是国家的事,你哪一件也没有资格插手。”
我和宋愈之间第一次有了剑拔弩张的态势。
他紧皱着眉头,嘴角平平地,甚至还有些下压,“那你是什么意思,去了就没打算回来,我呢?”
“我就是累了,想走了,想躲你躲得远远的。”我站起来,血气翻涌,眼睛顿时有些充血。我沉默再三,终于皱着眉头,下定决心。
“我错了宋愈,周熹之救不了你。”
宋愈抬手,将手中的玻璃杯摔在远处的瓷砖上,顷刻间杯子便四分五裂。
“嘭”地一声,很响。我缩了缩脖子,而以涣则把头埋在了沈琇的怀里。
僵持不下,我终究还是软了语气,“宋愈,以涣还在,别吓到孩子。”
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反而刺激了宋愈,他怒气冲冲地向我步来,有力的手掌将我的双手反绑在身后,,另一只手捏住我的后脖颈,把我的额头向墙上狠狠地撞去。
一下,两下,很多下。
我觉得我是被猎人捉住的小鹌鹑,纤细的脖颈也许下一秒就会断掉。
宋愈施暴的时候从不讲话,于是屋子里静极了,只有我的肉体一次次撞上墙壁的声音。
直到一声凄厉的尖叫。
“宋愈!”
我和宋愈一齐回头,看见沈琇扶着一侧的墙壁,失了仪态地大口喘息着,而宋愈的脚边还落着一个玻璃水杯。
他兀然松了手,转身向沈琇走去。
我本能地想要瘫坐在地,却知道根本没这么容易了结,费力地抓上宋愈西装的边缘,却被人一把甩开。我的后脑磕在地上,人险些翻过去。
“宋愈,别以为你叫盲,就真的盲了!你受过的伤,沈琇不欠你的!你想想,你再好好想想。”
我天旋地转地爬起来,踉跄到沈琇的身前,看到一小团火红色纠缠在宋愈的脚边,这才减缓了他前行的步伐。
是小年啊。
我放下心来,微侧过身看向沈琇母女,确认二人没有受伤后才看向沈琇,“受惊了。”
沈琇的眼神却非常的恐慌,她直直地盯着我身后,“小年!”
我猛地回身,心头像被世界上最恐怖的恶魔笼罩着,我看着那一小团火红色,在宋愈的手里挣动呜咽,直到停息。
“从小到大我爸就只教会了我这么一个道理,想要止暴,唯有以暴。他把他肮脏的骨血传给了我,我深恶痛绝的那一部分,现在是我的全部了。”宋愈把小年丢在一边,丝毫不在意手上沾染上的鲜血。
或许有些人,是不把宠物当作生命的。
我全身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,扑在地上去看小年。它静静地,也不说话。
我觉得自己好像被魇住了。
我行云流水地捡起小年旁边玻璃水杯的碎片,虽然形状不是非常尖锐,但边缘也足够锋利。我抬头向着宋愈一跨步,左手紧捏在他的肩膀上,右手握着玻璃碎片,插进了他左胸的血肉里。
我的眼睛和染血的玻璃碎片相距只有五厘米。
虽然我了解人体的生理结构,但那不代表我可以对人像解剖模型那样淡定自如。
宋愈汩汩流出的血沾染在我的手掌上,我感觉我好像杀了人,又觉得不那么真实。
浑浑噩噩,我转过身,看见垂目的以涣。我蹲下身,从沈琇手里接过了以涣,安慰道:“小年和爸爸只是睡着了,明天你一睁眼,他们就醒过来了。”我抬起手,想要抚摸女孩儿的发顶,却看见自己一手的鲜血,随即放下。
我心中的恐慌在一点一点地扩大,直到现在我才慢慢意识到,我好像犯罪了。
不料身后忽然有肉体撞上我肩背的感觉,我和以涣被推的向前一扑,随即我听到了沈琇的一声闷哼。
我惊回头,左手揽着以涣,右手扳过沈琇,她的肩膀上已经开了一条口子。我看向不远处,宋愈再一次重重地倒在地上。
宋愈看来是活不成了。
好在沈琇和以涣还在。
我抬起手,想要安慰以涣,却在本该干干净净的另一只手上也看到了血迹,而以涣闭着眼,好像睡着了,怎么也叫不醒。
沈琇好像哭了,在我旁边一颤一颤地,温热的液体滴在我的手背,和血迹一同氤氲开来。
我摸到了以涣后脑的伤口,很深的尖角状,已经破坏了脑内组织,再无复原的可能了。而一边的柜角上,还有残余的血迹。
后来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叫了警察,离开了淮东路九十七号。
拾·大白
阳光透过玻璃,照见屋内的窗明几净。
“我同意法庭的一切判决。”
庭审结束,法官书记员依次离开,我也收拾了东西,拎起手包站在位置上,只来得及向周熹之喊一句,“周先生,保重了。”
后来我转身离开了法院,才意识到这一切兵荒马乱之后,我就是一个人了。
一个人也挺好的。
但周熹之是一个很好的人,他没有对不起谁,这个世界欠着他,不该这么对他。
我蓦然回首,重新走进法院,百般曲折后见到了周熹之。
“周先生,如果全部坦白,法庭应当会酌情减刑。毕竟你还没救人呢,就算不去w地,你还可以继续救死扶伤。”
但深渊里的道路,只能独自行走。
“从我决定要杀了宋愈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失去了救人的资格.或者说从我自负地想要救起他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是在杀人了。”
周熹之变了,从骨子里变了,我再也闻不到他身上淡淡的草香。
我还是转身离开了。
人之所以称之为人,是因为他的选择。我干涉不了周熹之的选择。
几天后我听说,周熹之自杀未遂,中度脑震荡,失去了二十几年来全部的记忆。
也许这真的是上天的安排吧。
让周熹之把痛苦和罪孽都留在过去。
我打通了法院的电话。
“我是‘淮东路九十七号杀人案’的证人沈琇,我有重要证词向法庭陈述。”
就这样,我们进行了一场没有犯人的审判。
这是我向法院要求的,我不希望周熹之和他的过去再有一丝瓜葛,我只想对世界说出他做过的。
我们都是可怜人,既然他有机会,我希望他干干净净的。
“一切要从我踏进淮东路九十七号的那栋房子说起······”
“······宋愈之前过的很不堪,小时候父亲家暴,母亲离开,长大了又因为同性恋被他人孤立。他把创伤当作是报复的理由。他不仅出轨,而且家暴周熹之,为了强迫周熹之留在这里,还给他注射了毒品。宋愈不是不懂,他是故意看不见,心盲······”
“······周熹之只是想救人。”
所有人都为之动容,在他们职权的范围之内给了周熹之多一些的同情。
两年后周熹之出狱,我来接他。他似乎更瘦了,但是面色却红润了许多。
他看着阳光,蹦蹦跳跳地,像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一样,身边萦绕着一股青草的香气。
“沈小姐,我以前,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逆光下剪影的周熹之突然回头,脸上洋溢着笑容。
我一噎,沉默了许久,终于找到了那个合适的形容词。
“你一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。”
写在后面的话:
宋愈是这篇小说发展的中心。他是集社会问题于一身的人。他小时候被父亲家暴,被母亲遗弃,长大因为同性恋被嘲笑,后来无耻地在没有告知妻子的情况下和沈琇结婚,出轨、强迫和家暴周熹之。
周熹之的缺点在于自负,而沈琇的缺点在于软弱。
如果周熹之不那么自负,他就不会想要救宋愈。如果沈琇不那么软弱,她就不会在这一场婚姻里隐忍。
可惜没有如果,每一个人的选择都导致最后惨剧的发生。
雪崩是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他们只是做的坏事少了一点。
周熹之对宋愈不是爱,是可怜。宋愈对周熹之也不是爱,是盲目。而周熹之和沈琇则是相互怜惜。沈琇和宋愈这一对名义上的夫妻,也从来没有过爱。
其实这几年大众对于同性恋的关注度提高了很多,但是由同性恋引出的各类问题还没有进入大家的视野。比如同妻,也就是这里的沈琇。真正的同妻远比沈琇惨,她们也永远失去了爱人的体贴和关心。
我想大家对身边的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爱。即使世界伤害了你,也不要以创伤为借口去伤害爱你的其他人。
如果世界上多一点以德报怨。
可惜没有如果。
评论(2)